跆拳道青耀舘會規

  1. 絕對服從教練之教導及尊敬上級。
  2. 學員除鍛練身體外,要培養德性。
  3. 不准無故遲到,早退及曠課輟學。
  4. 凡學員未有請假而曠課兩週以上者,其會員資格當自動放棄論。
  5. 教授其間不准吸煙,高聲談笑及喧嘩。
  6. 不准持技凌人,欺侮弱小。
  7. 不准毀壞公物及塗污牆壁。
  8. 學員在練習場內如有任何損傷,本會概不負責。

明白上述會規及有意報名人士請按此內進